“百度得罪誰了,如此仇恨?”。流傳的幾個說法:1、百度“挨整”的原因是央視推出了“央視搜索”;2、央視“喊百度去交保護費”。上述觀點雖然各有道理,但是從央視曝光的事件本身來看,百度并不能否認其競價排名系統是無辜的。競價排名,是由客戶購買關鍵字排名,按點擊量計費的一種服務;但是如果多個客戶購買了同樣的關鍵詞,按你愿意支付的價格高低來排序。。相對傳統的展示廣告,競價排名是一種效率更高、促使資源配置更優化的廣告方式。而百度競價排名被人詬病,主要是有三個方面:其一,自然搜索結果和廣告推廣鏈接區分不明顯: 其二,“企業需要花巨額費用買回本屬于自己的位置”? 其三,不交錢,“關黑匣子”?
央視的《經濟與法》節目里,受訪的胡先生稱,網站已經被百度收錄,排名前三,但數周后搜索結果中不再出現,此過程前后,百度銷售人員都在聯系到胡先生建議其進行百度推廣。胡先生認為因為沒有接受推廣方案,而被認為降低排名,也是被“關黑匣子”,在拒絕推廣一段時間后,排名又恢復正常。
據百度以往的公開的資料顯示,百度的快照部門(也是維護搜索結果)和銷售部門完全獨立,收錄網站的原則是先收錄后審查。胡先生所反映的情況,在網上能搜索很多類似案例。網站被審核以及排名被調整,與銷售人員主動聯系推廣業務,是時間上的巧合,還是其他原因?目前所有媒體所披露的案例來看,都缺少直接支持胡先生判斷的證據。但無論如何,百度這方面的聲譽受損,已經實際地大面積發生。
競價排名是隨著搜索引擎行業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的產物,競價排名作為一種搜索引擎營銷方式在范圍內得到普遍應用。對于搜索引擎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,搜索結果與付費廣告應嚴格區分,且搜索結果務必保障誠實,不能屏蔽搜索結果損害消費者的搜索體驗,并呼吁消費者舉報監督。這使得搜索引擎商處于行業、消費者和監管機構的共同監督中。
如果拋開搜索結果與付費廣告混淆、虛假廣告等的問題,競價排名可能是相對比較公平、的一種競爭方式了。競價排名,為百度創造了超額利潤,同時也給百度帶來巨大的商業道德壓力,這個壓力不僅僅來自民間,也來自官方。